• slider image 33
  • slider image 31
  • slider image 34
:::

link to 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QP1X7Fp8S8Zhr8w5eiCaFYVQHMREQ3il?usp=drive_link
link to 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QP1X7Fp8S8Zhr8w5eiCaFYVQHMREQ3il?usp=drive_link
link to 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QP1X7Fp8S8Zhr8w5eiCaFYVQHMREQ3il?usp=sharing

教學組長 李姵萱 - 教務處 | 2023-07-26 | 點閱數: 140

說明:

一、依據客家委員會(以下稱客委會)112年7月18日客會語字第 1120005521號函辦理。

二、為鼓勵全國公務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加客語能力認證, 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力,客委會前於112年6月17日函送 旨揭計畫至各地方政府在案。該計畫適用對象為各直轄 市、縣(市)政府及中央機關所屬經銓敘合格之公務人 員、警察人員、現役軍人、約聘僱人員、技工及工友。

三、上述「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所屬」係指各直轄市、縣 (市)政府所屬內部單位、機關(構)及轄下鄉(鎮、 市、區)公所。

四、有關旨案經費申請及撥付核銷方式,說明如下: (一)請各機關學校(不含教職人員)完成內部審查後,彙整並核算補助經費申請總額,填寫補助經費請領清冊(參考 範例如附件),連同收據,於申請期限前,以紙本函送 本府客家事務局申請補助,申請期限說明如下: 1、第一梯請於112年8月30日前函送本府客家事務局。 2、第二梯請於112年12月29日前函送本府客家事務局。 (二)由本府客家事務局統一彙整後函送客委會,待客委會審 核無誤並撥付後,再由本府撥付至各申請補助之機關學 校,並請各申請單位轉發各申請人。

五、檢附客委會來函、「檢核清冊參考範例」及「報名費請領清冊」各1份供參。

:::

教學園地

[ more... ]

學生園地

[ more... ]